2016年以来,沙坡头区纪委立足实际,突出“四性”,推行乡镇纪委单列考核机制,通过一年半的探索,乡镇纪委执纪问责力度明显增强,实现了11个乡镇纪委自办立案案件全覆盖的目标。
量化考核标准,突出“操作性”。根据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细化任务量化分值。考核内容由平时检查考核、工作实际考核、民主评议考核三部分组成,在100分的基础上考虑加减分因素,创新工作得到上级认可,超额完成区纪委下达的自办立案案件等工作,予以相应的加分奖励;对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未按时按质完成单项工作及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扣减相应分值,达到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效果。 科学设置项目,突出“针对性”。结合乡镇纪委的职责范围,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纪律审查、宣传教育及自身建设制定《乡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共5大项20小项进行量化考评,明确重点工作和加分项目,确保考核有据可查,进一步促进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 加强平时考核,突出“连贯性”。打破以往年底考核定名次的模式,加强对乡镇纪委平时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季度由区纪委组成督察组,对乡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一本清楚账,慵懒无处藏,好坏不一样”的效果,有效防止年底集中补档案的现象。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4次,下发《督查通报》4期。 强化结果运用,突出“激励性”。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对排名前三位的乡镇纪委书记及纪检干事在沙坡头区级及以上评先评优、提拔任用当中可优先推荐,对排名后两位的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予以提醒谈话;对连续两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排名靠后两个的乡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责任约谈。今年年初,区纪委对2016年考核排名后两位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责任约谈,激发了乡镇纪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编辑:信息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