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把规范干部工作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有效提升干部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抓学习宣传,促素质提升。坚持把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作为保证干部选任质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前提和基础,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要求,将《干部任用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采取依托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级组织开展各类宣讲辅导。同时,充分运用党群工作信息、组工QQ群,依托《中卫日报—沙坡头区专刊》等媒介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干部任用条例》熟悉度和知晓率。 二是抓政策落实,促工作规范。坚持把严把程序作为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提高干部选任质量的重要保证。严把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建档率达100%。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提拔调整干部,提前就动议干部的理由,调整数量、编制职数、人员资格、任用意向等按程序报上级组织部门,经批复后上会研究。按计划开展“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整改消化工作,防改结合进一步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 三是抓前置审核,促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管理在一个部门的优势,初步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先预审编制职数的工作机制,对拟动议调整干部的单位,先对“三定方案”核定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进行核查,对超职数的单位不酝酿、不做方案,防止了超职数配备干部等现象的发生。紧扣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程序、抓住关键环节,积极实行干部任前“四项审核”制度,即: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审核、干部个人档案审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审核、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强化任前监督,做到“凡提必审”,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干部未经“四项审核”的,一律不提交会议研究。去年以来,审核干部个人档案51人次、审核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5人次,进一步筑起了防止“带病提拔”的防火墙。 (责任编辑:信息员) |